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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在廣水污水處理廠上班,至今未與我們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未購買勞動保險,2017年,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補簽了一份非全日制合同,(只一份,我們實際上班是全日制,每天超過8小時),當時說,不簽不發(fā)工工資,。今年三月份,公司有一位員工為此申請了勞動仲裁。為此公司要求我們簽訂一份(自愿放棄以前社保的申請書)!公司領導說,不簽不發(fā)工資。(三月份工資,現(xiàn)五月份)。簽不了正式合同,買不了社保。網(wǎng)友們請支個招,我該咋辦?謝了!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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