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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日報訊 記者陳巧玲報道:按政策生育二孩時,此前發(fā)放的獨生子女獎勵費是否需要退回?近日,網上關于“生二孩退費”的有關討論引發(fā)了市民的關注。市衛(wèi)計委有關負責人回應,依據相關規(guī)定,我市獨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此前已經領取的獨生子女獎勵不需要退還。
8 D2 X% c _( s 據悉,2016年1月《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的通知》下發(fā),其中明確規(guī)定:“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的,按規(guī)定的條件、標準、年限繼續(xù)執(zhí)行;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沒有再生育的計劃生育家庭,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納入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獨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還。”
8 S' ]( R# A; a" e 我市保障“全面兩孩”政策實施,鼓勵群眾按政策生育。近兩年來,“全面兩孩”政策在我市實施效果明顯。市衛(wèi)計委統(tǒng)計數(shù)據顯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全市出生總人口34252人,同比增加3320人,人口出生實現(xiàn)平穩(wěn)增長;其中二孩19309人,同比增加5274人,二孩率56.37%,出生人口“二孩”占比超一半。' |- ~) Y% [; d: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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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30 09:52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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